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阳东县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对 阳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
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
采购项目名称:阳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
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
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
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
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0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11月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11月14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时30分(注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电话:020-38878648/38878049
传真: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5106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联系地址:阳东县妇幼保健院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