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招投标
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中医
医院委托,就全自动免疫印迹仪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全自动免疫印迹仪,编号:ZZC2011-G1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申请购买的全自动免疫印迹仪,数量:1台(套)。
1、主机
液晶显示器(LCD)。
7个LED控制显示灯。
存储的检测流程数不少于20个。
程序可允许在一个测试盘内作多项测定,任意位置、数量开始测定,也可设置隔夜程序。
温育槽:一次性使用,膜条数不少于30个
摇摆方式:摇动,不少于2个速度水平可选
分液管道数≥6
提供厂家原装配套试剂
★机身有漏液保护通道
分液体积:0.1-5ml,最小调整体积≤150ul
2、分析软件:
膜条自动识别,定量分析和记录结果
数据自动化管理和电子存档
★软件结果可以整合入实验室LIS系统
外形小巧:≤15kg,长度≤0.6m
3、检测报告:
报告格式可进行个性化修改
(1)带★的技术要求为必备要求,若不响应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的设备不能满足以上技术配置要求,存在严重负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将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此产品的经销商,应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
代理)商,必需有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2)此项目的授权经营销商,提供具有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证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提自2011年8月5日起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发售招标书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招标文书领取截止时间:2011年8月12日11:00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答疑时间:2011年8月12日14:0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
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请自带U盘。
其他有关事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8月29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
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陶宏
其他有关事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8月29日14:00。
其他有关事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陈爱锋、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传真电话:0512-5891538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邮政编码:2156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