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子包一 |
X线数字摄影系统 |
套 |
1 |
140万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
药品监管管理局(原国家
医药管理区)颁发的投标型号的设备
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及
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在广东省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7月22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8月10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8月15 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 月16 日下午14:30 时(注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8月16 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020-38878049 电话:
传真: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联系地址:
邮编:51061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