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1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备案采购药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9日17:00。
二、备案采购程序
1、申报信息:企业登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并到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递交资质材料。网上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材料为准。申报方法及要求详见《关于网上申报资质材料的操作说明》 。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
2、确认信息:企业于2011年5月5日8:30至17:00网上确认信息。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
3、专家评审:对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等进行评审,确定议价的药品。时间另行确定。
4、议价:专家组与企业被授权人议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挂网和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电话:0531-67873123、67873135.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