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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左右。这些数据表明:“病有所医”在中国首次实现。“病有所医”的实现,是首次让全体国民享受到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无论是从中国历史、国际经验还是当前现实来看,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也为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病有所医”与“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一样,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梦想,既是历代施行“仁政”的明君的目标,也是儒家文化下心怀天下的士大夫的梦想。 “病有所医”并不能依靠医生们的悲天悯人和悬壶济世而自动实现,医疗改革而是要依靠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投入,古往今来都如此。

在历史上,政府对贫病救助的重视体现为“皇帝下诏”。根据著名经济史家侯家驹先生的研究,对疾病的政府救济始于南北朝的北魏。皇兴四年(公元470年)献明帝下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广集良医,远采名药。欲以救护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此后,献明帝之子孝文帝和孝文帝之子宣武帝也下诏帮助贫病之人。
深入推进医改,应形成如下共识:首先,医疗改革是一项长期工作和艰巨任务,取得成效绝非一日之功,要有充分的耐心和决心持续推进;其次,医改的成效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要考虑到我国人均GDP4000多美元的现实,不能对医改的成效有太高的期望,医疗卫生状况只能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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