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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编号:GSJTXYGB2010001
2.招标内容:金塔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含金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门诊、县妇幼保健站门诊、计生服务站门诊)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3家(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
①入围酒泉市辖区基本药物配送招标范围,认可酒泉市基本药物年度执行价格并签订酒泉市二次议价价格承诺书的药品经营企业。已取得2个县市区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再纳入本县招标范围。
②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08年以来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以当地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文件为准)。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09年销售收入(不含税)200万元以上[以当地国税或地税局出具证明文件为准];注册资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100万元以上(以当地工商部门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注明的注册资金为准);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度、职责、过程管理、设施设备、配送服务平台等管理体系和提供药品购销电子定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⑤购买标书时需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的配送企业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⑦中标的配送企业须向县药品配送管理结算中心交纳供货保证金5万元。
4.招标文件的售价、发售时间及发售地点: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2010年8月12日-8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5:00--17:30在金塔县医改办领取(金塔县卫生局三楼医改办公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17时3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19日上午9:30在金塔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议室。
联系人:魏占东
联系电话:0937-4421284 13209425600
地址:金塔县卫生局三楼医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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