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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跨药品的区别,百姓疑惑还可以理解,作为店长也一头雾水就不应该了。因此,做好药品分类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提供服务的技术含量至关重要。药店应把药品分类管理作为培训、考核内容,制定计划有目的的对员工进行培训,特别是直接接触顾客的营业人员,并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由药师进行考核。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掌握,充分发挥其对顾客安全用药的指导作用。另外,制作规范的药品分类标识和区位指示图悬挂在店堂明显位置。把药品分类管理有关知识,尤其是双跨药品等一些特殊品种,在店堂明显处设置宣传展板或提供一些宣传资料等,让更多顾客也能够了解药品分类知识,让他们也参与到药品分类管理中来。
让药师给患者专业的指导
首先,药店应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易串味药品等的分区摆放工作。其次,药师应做好处方审核工作。对于蒙脱石散等既可以作为处方药,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的“双跨”药品,因“双跨”药品有多个适应证,药师应仔细询问患者病情,根据病症调配好合适的药品,发挥药师合理荐药的作用。
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的“双跨品种”药品在药店里并不罕见,应如何做好这些药品的分类管理呢?一是按药品类别分类摆放,二是加强药师培训,让药师给患者专业的指导。
第一点并不难做,店员只需根据药品包装上有无“OTC”的标识,即可把药品归入处方药的封闭专柜或非处方药的开架柜,这样就符合GSP的分类摆放要求。
第二点就需要给药店的药师培训相关知识。药品是否是处方药是申报单位根据临床试验结果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SFDA认为符合条件,就批准相应的药品类别和包装标签。如一种药品既符合处方药的条件又符合非处方药的条件,而申报单位又同时报了两个类别的申请,就会出现“双跨品种”的情形。一部分这种药品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完全一样;一部分则功能主治有所差别。
因此,药师需要熟悉这些“双跨品种”的药品,给需要购买这些药的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对话题中需购买“蒙脱石散”的顾客,药店药师就应该说明蒙脱石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同一种药,只需根据处方药的用法用量,使用非处方药就具有相同疗效,可放心购买标注为OTC的蒙脱石散。
实施药品分类动态管理
药店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除了按规定应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将非处方药置于有醒目OTC标识的货柜里外,还应注意日常收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媒体、网站上发布有关非处方药的信息。话题中,顾客持处方来药店购买蒙脱石散,该药是SFDA于2006年1月16日发布“中国非处方药目录”中的化学类药品,并已注明“双跨”品种,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店员如事先掌握这一信息,就能向顾客说明情况,顾客的疑虑就会解除了。
实际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界定不是绝对不变的,SFDA根据对非处方药安全性监测及评价结果,也发布过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的有关通知,这方面的信息应引起药店的特别关注。对确定已转换为处方药的非处方药,处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性,药店应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严格纳入处方药管理和销售,并向购药顾客做出说明和解释。驻店药师在药品分类工作中负有指导责任,并要做到准确收集、记录SFDA发布非处方药的相关信息,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店长和营业人员,检查监督措施的到位情况,以动态管理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使之走向科学、合理和规范化。
对于上述非处方药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以外,还有些处于过渡阶段的药品,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其适应证可以为患者的小伤小病安全应用,将其作为非处方药应用;消费者难以判断的适应证,则仍作为处方药使用,两者的适应证剂量和疗程差别较大,而且标签、包装、说明书必须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要求印制。以板蓝根颗粒为例,作为非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作为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清凉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止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等。这类处于过渡阶段的药品,没有“OTC”标识的,暂时执行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iddj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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